皕晟百科
ENCYCLOPEDIAS
|
直管型胸主动脉覆膜支架系统受理号: CQZ2100077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审评报告
产品中文名称: 直管型胸主动脉覆膜支架系统 产品管理类别: 第三类 申请人名称: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目 录 基本信息 3 一、申请人名称 3 二、申请人住所 3 三、生产地址 3 技术审评概述 4 一、产品概述 4 二、临床前研究概述 6 三、临床评价概述 11 四、产品受益风险判定 15 综合评价意见 19
一、申请人名称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申请人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 3399 弄 1 号 三、生产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 3399 弄 1 号、芙蓉花路 388 号 3 号楼一层和三层、4 号楼二层和三层
一、产品概述 (一) 产品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由自膨胀的覆膜支架和输送系统构成,覆膜支架已 预装在输送系统中。覆膜支架包括有裸段覆膜支架和无裸段覆 膜支架。覆膜支架均由聚酯(PET)膜通过聚酯 ( PET) 缝合线 与多段自扩张的镍钛合金( NiTi ) 支架段缝合而成。覆膜支架 上缝合有铂铱合金显影点。输送系统用于实现覆膜支架在人体 内的导入和释放,主要由锥形头、内管、外管、手柄等零部件 组成。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 (二) 产品适用范围 该产品适用于 Stanford B 型主动脉夹层的手术治疗。 (三)型号/规格 产品型号规格用字母(T 或TN)结合支架近端直径 D1、远 端直径 D2、覆膜支架无孔覆膜长度 L1 和覆膜支架有孔覆膜长度 L2 表示。字母 T 表示有裸段覆膜支架系统,TN 表示无裸段覆膜 支架系统。 对于有裸段覆膜支架系统,型号规格定义方式如下:
其中: T 代表有裸段覆膜支架系统 D1 代表覆膜支架近端直径 D2 代表覆膜支架远端直径 L1 代表覆膜支架无孔覆膜长度 L2 代表覆膜支架有孔覆膜长度 表1 有裸段支架系统尺寸
对于无裸段覆膜支架系统,型号规格定义方式如下,
其中: TN 代表无裸段覆膜支架系统 D1 代表覆膜支架近端直径 D2 代表覆膜支架远端直径 L1 代表覆膜支架无孔覆膜长度 L2 代表覆膜支架有孔覆膜长度
(四)工作原理 直管型胸主动脉覆膜支架系统由覆膜支架和配套的输送系 统组成。将预装有覆膜支架的输送系统输送至主动脉病变部位 后释放出覆膜支架,自扩张覆膜支架撑开并贴附于主动脉内壁。 覆膜支架无孔覆膜区域用于封堵主动脉夹层裂口, 阻断血流沿 裂口流入夹层假腔, 以降低假腔的压力,预防主动脉夹层的进 一步扩张和破裂。覆膜支架有孔覆膜区域在撑开主动脉真腔的 同时,可保持远端分支血管(如肋间动脉) 的通畅, 以降低术 后脊髓缺血导致的截瘫发生率。
二、临床前研究概述 (一) 产品性能研究 1. 产品技术要求研究 技术要求研究项目如表 3 所示:
表3 技术要求研究摘要
2. 产品性能评价 产品性能评价包括封口外观、染料渗漏、封口强度、包装 外观、支架系统注水排空性、 MRI 兼容性、支架有限元分析等性 能验证,并对支架段热处理过程、支架段焊接过程、注塑外管 过程、清洗过程、亲水涂层过程、封口过程等工艺进行了验证, 结果表明产品符合设计输入要求。
(二) 生物相容性 该产品包含覆膜支架和输送系统两部分,其中支架为植入 器械,与循环血液长期接触;输送系统为外部接入器械,与循 环血液短期接触。申请人按照GB/T 16886 系列标准对植入器械 及外部接入器械分别进行了生物相容性评价,产品的生物相容 性风险可接受,具体评价项目详见表4。 表4 生物相容性评价项目表
该产品采用环氧乙烷灭菌,无菌状态提供。申请人提供了 灭菌过程确认报告,证明无菌保证水平为10-6。环氧乙烷残留量 不大于10μg/g,2-氯乙醇残留水平不超过9mg/件。 (四) 产品有效期和包装 该产品有效期为两年。申请人提供了货架有效期验证报告。 验证实验为加速老化和实时老化,包括产品稳定性、包装完整 性和运输模拟验证。 (五)动物研究 申请人开展了猪模型的动物实验研究以验证产品使用性能 及安全性。通过评价植入过程中输送系统进入目标部位的能力、 支架及输送系统的可视性、支架释放的准确性和精确性以及输 送系统的回撤能力等评估器械的可操作性。通过评价支架植入 后不同观察时间节点的肋间动脉分支通畅性、支架是否移位、 是否出现内漏、支架结构及覆膜的完整性、支架系统的生物相 容性和支架内皮覆盖及增生情况等评估器械的安全性。动物实 验结果表明,产品达到预期设计要求。
三、临床评价概述 该产品采用临床试验路径进行临床评价。临床试验目的为
评价申报产品用于治疗 Stanford B 型主动脉夹层患者的安全 有效性。临床试验为多中心、单组目标值设计。临床试验在 13 家临床机构开展, 计划入组 137 例受试者。 主要评价指标:术后 30 天内的主要不良事件发生率( 30 天内或住院期间内发生的手术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包括死亡、 神经系统缺血并发症、内脏缺血并发症、动脉夹层相关死亡、 全因死亡及中转开放, 30 天内或住院期间内发生的与试验器械 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 试验器械产品失效。),术后 12 个月治疗 成功率(无技术失败, 或 12 个月随访期内无二次干预。其中技 术失败包括支架未能植入体内,手术后持续 I、III 型内漏, 中 转开放或植入试验支架后 24 小时内出现死亡; 二次干预指针对 主动脉夹层非预期的开发或腔内治疗, 不包括非主动脉手术。); 次要有效性指标:技术成功率、内漏发生率、主动脉夹层及术 后 6 个月、 12 个月真假腔的直径及直径变化、主动脉重塑率; 安全性评价指标: 30 天死亡率及中转开放率、神经系统缺血并 发症发生率、内脏缺血并发症发生率、主动脉夹层相关死亡率、 全因死亡率、器械相关不良事件发生率。实际入组 137 例, 其 中 FAS 集与 SS 集为 137 例, PPS 集 136 例。主要评价指标:术 后 12 个 月 成 功 率 FAS 集 为 97.08% , 95% 置 信 区 间 ( 92.69%-99.20% ), PPS 集 为 97.06% , 95% 置 信 区 间
( 92.64%-99.19%),区间下限高于目标值 82%;术后 30 天内的 主要不良事件发生率为 2.92%,95%置信区间( 0.80%-7.31%), 区间上限低于目标值 12%;次要评价指标:技术成功率为 100% ( 136/136),内漏发生率为 5.15% ( 7/136 ) ,12 个月内漏发生 率为 100% ( 136/136),主动脉重塑率为 94.12% ( 128/136 ),主 动脉夹层及真假腔的直径见表 1;安全性评价指标:30 天死亡 率为 2.19%,中转开放率 0.00%,受试者出院前、术后 30 天、 6 个月、 12 个月的神经系统并发症发生率分别为 22.06%、0.00%、 1.54%及 0.75%,内脏缺血并发症为 0.00%,主动脉夹层相关死 亡率为 2.92%,受试者支架植入 24 小时、 出院前、术后 30 天、 6 个月、12 个月的全因死亡率分别为 0.00%、0.73%、1.47%、0.75% 及 0.00%,器械相关不良事件发生率为 48.91% (详见表 5-10 )。 综上,临床评价资料符合审评要求。 上市后,申请人需继续完成该产品临床试验方案规定的随 访工作, 申请延续注册时提交阶段性临床随访报告和随访数据 分析报告。 表5 主要有效性终点指标结果
表6 主要安全性终点指标结果
表7 次要有效性终点指标结果
表8 主动脉夹层及真假腔的直径及直径变化
表9 次要安全性终点指标结果
表10 不良事件总结
该产品用于治疗 Stanford B 型主动脉夹层的患者。该产品 远端采用带孔的覆膜支架设计,可以在撑开主动脉真腔同时, 预期可能降低肋间动脉及降主动脉其他分支血管堵塞的风险。 该产品具有同类胸主动脉覆膜支架产品已知临床风险与不 良事件外,支架近端锚定区域存在严重狭窄或者钙化,容易导 致覆膜支架难以贴壁者禁用。 四、产品受益风险判定 参照《YY/T 0316-2016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
用》, 对该产品进行风险分析。对目前已知及可预测风险采取 了风险控制措施,经综合评价,在目前认知水平上,认为该产 品上市带来的获益/受益大于风险。 为保证用械安全, 需在说明书中提示以下信息: (一) 明确的产品适用范围 本产品适用于Stanford B型主动脉夹层的手术治疗。 (二) 警示及注意事项 1.一般警示 1) 使用前, 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 2) 在完整阅读并理解本手册之前,请不要使用本产品; 3) 使用本产品前, 医师需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对直管 型胸主动脉覆膜支架系统的原理、临床应用、并发症、副作用 及危害有清楚的了解。只有专业且经过介入手术培训的医生才 能进行手术操作; 4) 本产品为无菌状态提供,产品仅供一次性使用。使用 后请根据医院、管理部门和/或政府的相关政策处理输送系统。 不要重新消毒; 5) 如内包装有破损, 请勿使用; 6) 如果产品已过灭菌有效期,请勿使用。 2.植入过程注意事项
1) 阻菌包装为两层包装,内层为无菌; 2) 为了有效覆盖动脉夹层的破口,防止内漏发生,确保 覆膜支架近端有 15mm 以上的健康锚定区; 3) 支架在推送过程中定位时,应以覆膜支架上的近端显 影点为依据, 使显影点与预定的理想释放位置对齐; 4) 外管释放完成后需要关闭防反转开关,否则可能会影 响后续操作的准确性; 5) 调整支架系统时保持动作轻缓; 6) 释放出第二段覆膜段后,应平稳、快速地拉动黄色覆 膜拉环, 直至释放全部覆膜支架; 7) 当支架近/远端靠近重要动脉分支(如左锁骨下动脉、 肾动脉等) 时,可借助造影或其它手段来协助支架的定位,防 止支架覆膜段封闭重要分支; 8) 释放出第二段覆膜段后,覆膜支架不可以再向上移动, 不能试图将输送系统向上推, 以修正支架位置,否则,可能导 致血管损伤、支架变形、血管破裂等严重结果; 9) 后释放拉环行程较短, 释放时应观察裸段/近端, 当裸 段/近端完全弹开后,请即刻停止后拉; 10) 回撤锥形头时,应动作轻缓。否则,有可能导致支架 变形、移位,甚至锥形头脱落等严重结果。当输送系统回撤中
遇到较大阻力时, 将输送系统内管稍稍回送, 然后试探性下拉, 直到将输送系统全部撤出体外; 11) 向体外回撤输送系统时, 应动作轻缓, 避免用力过大。 否则,有可能导致血管损伤; 12) 球囊扩张尺寸不应超过支架标称直径。 (三)禁忌症 1. 支架近端锚定区域存在严重狭窄或者钙化,容易导致 覆膜支架难以贴壁者; 2. 不能耐受麻醉的患者; 3. 对造影剂及相关材料过敏而不能耐受造影剂者; 4. 未成年人及孕妇。
本申报产品属于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项目,创新编号 201700104。申请人的注册申报资料符合现行要求, 依据《医疗 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 、《医疗器械注册与 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等相关医 疗器械法规与配套规章, 经系统评价后, 建议准予注册。
2021 年 12 月 24 日 上一篇经导管主动脉瓣膜系统下一篇植入式脊髓神经刺激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