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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评报告】质子治疗系统(JQZ2300315)受理号: JQZ2300315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审评报告
产品中文名称: 质子治疗系统 产品英文(原文)名称: Proton Therapy System 产品管理类别:第三类 申 请 人 名 称:瓦里安医疗系统粒子治疗有限公司 Varian Medical Systems Particle Therapy GmbH & Co. KG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目 录 基本信息 3 一、申请人名称 3 二、申请人住所 3 三、生产地址 3 技术审评概述 4 一、产品概述 4 二、临床前研究概述 5 三、临床评价概述 8 四、产品受益风险判定 9 综合评价意见 11
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名称 瓦里安医疗系统粒子治疗有限公司(Varian Medical Systems Particle Therapy GmbH & Co. KG) 二、申请人住所 Mottmannstrasse 2 Troisdorf 53842 Germany 三、生产地址 Landgrafenstrasse 114 Troisdorf 53842 Germany
技术审评概述
一、产品概述 (一)产品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由加速器子系统和治疗子系统组成,其中加速 器子系统包括主加速器系统、能量选择系统和射束传输系 统,治疗子系统(含 3 个治疗室) 包括 360°旋转束治疗系统 和治疗计划系统。 (二)产品适用范围 该产品提供质子束进行放射治疗,适用于治疗全身实 体恶性肿瘤及某些良性疾病,具体适应证应由临床医师根 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型号/规格 ProBeam 4.3,配置 2 (四)工作原理 该产品由离子源产生质子,经回旋加速器加速并经过 能量选择系统选择至需要的能量(70 MeV 至 240 MeV), 经束流传输系统传输到治疗室进行放射治疗。 该系统包括三个治疗室,采用笔形束扫描的束流配送 方式,通过能量选择系统调节束流能量以改变治疗深度, 调整治疗头扫描磁铁磁场改变笔形束扫描位置。治疗系统 根据每名患者的治疗计划逐点精确控制质子束流位置和剂 量,实现对患者靶区的照射治疗。
二、临床前研究概述 (一)产品性能研究 申请人参考《质子碳离子治疗系统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要求制定了相关性能要求。主要性能包括束流性能、图像 引导系统性能、患者支撑系统性能、激光定位系统性能、 呼吸门控性能、治疗控制记录和验证系统性能、治疗计划 系统性能等。其中产品束流性能、患者支撑装置部分机械 性能参考了 YY/T 1763-2021《医用电气设备 医用轻离子束 设备 性能特性》,图像引导系统性能符合 YY 1650-2019 《X 射线图像引导放射治疗设备 性能和试验方法》的要求。 申请人针对上述性能指标提交了产品性能研究资料, 同时提交了产品技术要求与产品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与产 品技术要求相符。 (二)生物相容性 该产品与人体接触方式为表面接触医疗器械,接触部 位为皮肤,接触时间为短期接触。 申请人根据 GB/T 16886.1-201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 1 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进行了生物相容 性评价, 产品生物相容性风险可接受。 (三)消毒 终端用户使用时, 需对系统部件表面进行定期消毒。 消毒方法在说明书中进行了规定。
(四)产品有效期和包装 产品有效期为 20 年, 申请人提供了产品有效期的验证 报告。评价方法为对风险分析报告和安全关键组件进行评 估分析并进行相关验证。 (五)软件研究 该产品共有 4 个软件组件,分别为:(1)质子治疗系 统软件 ProBeam,软件发布版本和完整版本为 4.3.3004,安 全性级别为严重级别;(2)放射治疗计划软件 Eclipse,软 件发布版本和完整版本为 16.1.10,软件安全级别为严重级 别;(3)激光定位系统软件 APOLLO GREEN LINE,软件 发布版本和完整版本为 2.3,软件安全级别为严重级别。(4) 呼吸门控系统软件 RPM , 软件发布版本和完整版本为 1.8.0001 ,软件安全级别为严重级别。 申请人按照《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 年修订版)》的要求,提交了自研软件研究报告、现成软 件组件研究报告、外部软件环境评估报告和 GB/T 25000.51- 2016 的自测报告,证明该产品软件设计开发过程规范可控, 综合剩余风险均可接受, 基本符合要求。 申请人根据《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2022 年修订版)》的要求,提交了自研软件网络安全研 究报告、部分使用现成软件组件网络安全研究报告,证明
该产品现有网络安全综合剩余风险均可接受,并制定网络 安全事件应急响应预案, 符合要求。 (六) 安全性指标 该产品符合以下强制性标准要求: GB 9706.1-2020《医用电气设备 第 1 部分:安全通用要 求》 GB 9706.103-2020《医用电气设备 第 1-3 部分:基本安 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诊断 X 射线设备的辐 射防护》 GB 9706.228-2020《医用电气设备 第 2-28 部分:医用 诊断X射线管组件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GB 9706.254-2020《医用电气设备 第 2-54 部分:X射 线摄影和透视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GB 7247.1-2012《激光产品的安全第 1 部分: 设备分类、 要求和用户指南》 GB 4793.1-2007《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 全要求 第 1 部分 通用要求》 YY 9706.102-2021《医用电气设备-第 1-2 部分:基本安 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 YY 9706.264-2022《医用电气设备 第 2-64 部分:轻离 子束医用电气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YY 9706.268-2022《医用电气设备 第 2-68 部分:电子 加速器、轻离子束治疗设备和放射性核素射束治疗设备用 的X 射线图像引导放射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 要求》 YY 0637-2013《医用电气设备放射治疗计划系统的安全 要求》 YY 0721-2009 《医用电气设备-放射治疗记录与验证系 统的安全》 YY 1650-2019《X 射线图像引导放射治疗设备 性能和 试验方法》 申请人提交了相应检测报告, 证明该产品符合上述标 准要求。 三、临床评价概述 申请人通过临床试验路径开展临床评价。临床试验采 用前瞻性、单中心、开放、单组目标值法试验设计,入组 颅内、头颈、胸、腹、脊柱、盆腔、四肢等部位的实体肿 瘤患者共47例。临床试验主要有效性评价指标为肿瘤局部 控制率(治疗结束后90天),次要有效性评价指标包括局 部控制率(治疗结束时、治疗结束后30天、治疗结束后60 天)、客观缓解率(ORR)、肿瘤标志物。安全性指标包 括急性放射损伤、常见不良事件评价标准(CTCAE)急性 毒性反应的比例、ECOG全身状况评估、 实验室检查、心电
图、 生命体征、不良事件(AE)发生情况、严重不良事件 (SAE)发生情况、器械缺陷发生情况等。 临床试验结果显示, 47例接受治疗的受试者中有46例 纳入FAS,44例纳入PPS,47例全部纳入SS。本试验FAS中, 治 疗 结 束 后 90 天 的 局 部 控 制 率 及 其 95%CI 为 97.83% (88.47%,99.94%), 95%CI下限大于设定的目标值80%; 治疗结束时、30天、 60天的局部控制率及其95%CI分别是 100.00% ( 92.29% , 100.00% ) 、 95.65% ( 85.16% , 99.47%)、 86.96%(73.74%,95.06%)。局部控制率(治疗 结束时、治疗结束后30天、治疗结束后60天)、客观缓解 率(ORR)等指标结果符合要求。在治疗结束时、治疗结束后 30天、 60天和90天,所有受试者的ECOG评估均为0级或1级, 未见2级及以上分级,CTCAE3级的急性毒性反应共发生1例 1件,发生比例低于5%,未发生CTCAE4级或5级的急性毒 性反应。共3例受试者发生3例次SAE,分别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右肺炎症(新冠抗原检测阳性,考虑为新冠病毒肺 炎)、胃肠炎, 与试验器械的关系均为肯定无关,无受试 者死亡。 综上,临床评价资料符合技术审评要求。 四、产品受益风险判定 (一)产品受益
该产品提供质子束进行放射治疗,适用于治疗全身实 体恶性肿瘤及某些良性疾病,具体适应证应由临床医师根 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产品风险 1.该产品可产生电离辐射,对患者、操作者、周围环境 等有电离辐射风险,通过建筑物和加速器系统辐射防护安 全设计、用户培训、操作手册提示、环境保护评估等进行 风险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2.用户使用不规范导致的风险,通过用户培训、说明书 提示、对设备的工作环境进行监控、对设备质控程序进行 培训等进行风险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3.该产品电气、机械等方面的风险,通过安全设计、说 明书提示、专业团队维护等进行风险控制,风险在可接受 范围内。 (三)受益-风险的确定 综上, 申请人对当前已知及可预测风险采取了风险控 制措施,经分析,用户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产品,在正常 使用条件下本产品可达到预期性能。经综合评价,在当前 认知水平上,认为该产品上市带来的受益大于风险, 综合 剩余风险可接受。
综合评价意见
申请人申请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该产品属 于创新医疗器械(创新审查受理号:CQTS2100184),注 册申报资料齐全, 符合要求。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 、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令第 47 号)等相关医疗器械法规及配套规章, 经系统评 价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后,基于当前认知水平,认为该产 品受益大于风险,注册申报资料符合现行技术审评要求, 建议予以注册。
2023 年 10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