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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评报告】注射用重组Ⅲ型人源化胶原蛋白溶液(CQZ2201584)受理号: CQZ2201584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审评报告
产品中文名称:注射用重组Ⅲ型人源化胶原蛋白溶液 产品管理类别: 第三类 申请人名称: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目 录
基本信息 3 一、申请人名称 3 二、申请人住所 3 三、生产地址 3 技术审评概述 4 一、产品概述 4 二、临床前研究概述 4 三、临床评价概述 7 四、产品受益风险判定 9 综合评价意见 12
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名称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申请人住所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锦波街 18 号 三、生产地址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锦波街 18 号
技术审评概述
一、产品概述 (一)产品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为无色或类白色液体, 由重组Ⅲ型人源化胶原蛋 白(A 型)和 0.9%的生理盐水组成,胶原蛋白浓度 2mg/ml。 产品预装于无菌预灌封注射器中, 经过滤除菌及无菌过程生 产,一次性使用。货架有效期 2 年。 (二)产品适用范围 该产品适用于面部真皮组织填充以纠正额部动力性皱 纹(包括眉间纹、额头纹和鱼尾纹)。 (三)型号/规格 产品型号:2mg/ml 产品规格:0.5ml/支、1.0ml/支、1.5ml/支、2.0ml/支、2.5ml/ 支、3.0ml/支、3.5ml/支、4.0ml/支、4.5ml/支、5.0ml/支、6.0ml/ 支 (四) 工作原理 注射用重组Ⅲ型人源化胶原蛋白溶液注射后, 其胶原蛋 白对细胞、组织起支撑作用, 使皱纹塌陷的部位得到物理填 充。 二、临床前研究概述 (一)产品性能研究
1.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研究项目如表 1 所示。 表 1 产品技术要求摘要
2.产品性能研究 产品性能研究包括: 一般性要求:外观、可见异物、装量、无菌、体外降解、
体内降解。 物理性能要求:渗透压摩尔浓度、推挤力、热稳定性 化学性能要求:鉴别及成分定量:总蛋白含量、胶原蛋 白纯度、分子量(电泳法)、分子量(高分辨质谱法)、等电 点、氨基酸序列确认、肽段覆盖率、质谱法 C 末端序列分析、 质谱法 N 末端序列分析、肽图、消光系数、电泳图型、液相 层析图谱;结构表征:氨基酸异质性分析、胶原蛋白原子结 构解析、圆二色(CD)光谱、红外光谱分析、拉曼光谱、微 量差示扫描量热谱; 杂质控制相关:重金属总量、微量元素、 细菌内毒素、外源性 DNA 残留、宿主细胞蛋白残留、残余 抗生素含量、残余抗生素活性、碳水化合物结构、炽灼残渣、 酸碱度、有害小分子及添加剂残留量、分子变异体。 产品特定功能、注射器部件性能、鲁尔接头、器身密合 性、活塞与推杆的配合性、外套与活塞组件的配合性等。 (二)生物相容性 该产品属于无源植入器械, 通过注射方式植入人体皮肤 真皮组织,与人体的组织/骨接触, 接触时间超过 30 天。 申 请人依据 GB/T 16886 系列标准进行生物相容性评价,选择 开展的生物学试验项目包括: 体外细胞毒性试验、迟发型超 敏反应试验、皮内反应试验、全身毒性试验(急性)、亚慢 性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植入试验、免疫原性等,生物 相容性风险可接受。
(三)生物安全性 该产品为细菌发酵法制备, 申请人提供了生物安全性分 析资料。关于免疫原性, 申请人提供了免疫原性风险分析及 免疫原性试验报告。 (四)灭菌 该产品采用过滤除菌及无菌加工过程控制产品无菌。 (五)产品有效期和包装 该产品货架有效期为 2 年。申请人提供了货架有效期验 证报告,验证方式为加速老化和实时老化验证,包括产品稳 定性、包装完整性和运输模拟验证资料。 三、临床评价概述 申请人通过临床试验的方式进行临床评价。本产品临床 试验采用多中心、随机、单盲、平行对照、非劣效设计的临 床试验方法,采用多中心区组随机化方法分组,试验组为本 产品, 对照组为胶原蛋白植入剂, 对受试者额部动力性皱纹 (包括眉间纹、额头纹和鱼尾纹)进行三次注射,入组后完 成第一次注射, 第 1 个月、第 2 个月访视时分别完成第二次、 第三次注射,并进行第三次注射后 30 天、 90 天的访视, 临 床观察周期为 5 个月。有效性评价分为主要疗效指标和次要 疗效指标。主要疗效指标为第三次注射 90 天额部皱纹(包 括眉间纹、额头纹、鱼尾纹)纠正的有效率。次要疗效指标 为:(1)第一次注射 30 天、第二次注射 30 天、第三次注射
30 天额部皱纹纠正的有效率;(2)第一次注射 30 天、第二 次注射 30 天、第三次注射 30 天、第三次注射 90 天受试者 自我评价面部全局美容效果满意度(GAIS);(3)第一次注 射 30 天、第二次注射 30 天、第三次注射 30 天、第三次注 射 90 天研究者评价面部全局美容效果满意度(GAIS)。主要 疗效的有效性指标同时对全分析数据集(FAS)和符合方案 数据集(PPS)进行分析,次要疗效的有效性指标仅对全分 析数据集(FAS)进行分析,安全性指标对安全性数据集(SS) 进行分析。 本次临床试验共筛查 173 例受试者, 筛选成功并随机化 入组 152 例, 成功率 87.9%。 148 例受试者有访视,全部完 成访视共 142 例, 完成率为 93.4%。 主要疗效结论:第三次注射 90 天额部皱纹(包括眉间纹、 额头纹、鱼尾纹)纠正的有效率:FAS 集试验组有效率为 89.8%、对照组有效率为 82.0%,RR 值为 1.095,试验组比 对照组有效率高 7.8%;试验组与对照组有效率之差的 97.5% 置信区间下限(CL)为 1.23%,大于- 10%的非劣效界值; 故 试验组主要疗效非劣效于对照组、且具有统计优效性;FAS 集显示试验组眉间纹有效率为 88.9%、额头纹有效率为 89.1%、左鱼尾纹有效率为 92.9%、右鱼尾纹有效率为 88.2%。 PPS 集试验组有效率为 89.2%、对照组有效率为 81.6%,RR 值为 1.092,试验组比对照组有效率高 7.6%;试验组与对照
组有效率之差的 97.5%置信区间下限(CL)为 0.61%,大于 - 10%的非劣效界值;故试验组主要疗效非劣效于对照组、且 具有统计优效性,与 FAS 集结论一致。PPS 集显示试验组眉间 纹有效率为 88.0%、额头纹有效率为 88.5%、左鱼尾纹有效 率为 92.3%、右鱼尾纹有效率为 87.8%。 次要疗效结论: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注射 30 天,试验组 平均有效率分别为 46.1% 、67.1% 、79.0%,随注射次数的增 加有效率增高,试验组和对照组有效率无统计学差异。第一 次、第二次、第三次注射 30 天、第三次注射 90 天,试验组 和对照组研究者、受试者的满意度均无统计学差异;试验组 研究者非常明显、明显和一定程度改善的总占比基本在 64.4%~80%,受试者在 80.3%~86.7%。 安全性结论:本次临床试验中两组受试者的生命体征、 实验室指标(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传染病四项、尿 常规、尿妊娠和心电图)、局部副反应无统计学差异;试验 组和对照组均无注射后感染、结节、肉芽肿和瘢痕副反应; 注射后局部针刺会有少量红肿、瘙痒和淤青发生, 主要发生 在注射当天, 基本在 7 天内消退;试验组与对照组的不良事 件均无统计学差异,且试验组未发生。 四、产品受益风险判定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报资料, 经综合评价,在目前认知 水平上,认为该产品的上市为适用人群带来的受益大于风
险。 为保证用械安全, 基于对主要剩余风险的规避,在说明 书中提示以下信息。 1.注意事项 (1)产品出现以下情况请勿使用: 超出产品有效期; 包装出现破损。 (2)为防止局部感染,注射时须严格遵照无菌操作规 范进行。 (3)注射后可能有瘙痒、红肿、疼痛、硬结等局部反 应,但 24 小时后依然存在,请向医生咨询。 (4)注射后应按医生要求对面部皮肤进行密集养护。 (5)本产品建议单独使用, 禁止与蛋白失活剂同时使 用。如需联合用药,应向医师咨询。 (6)使用时须避免将本产品直接注射入血管中,以免 产品中的胶原蛋白造成血小板凝集而导致局部血管栓塞。 (7)有使用抗凝药物者,如阿司匹林或非类固醇抗发 炎药物等,使用本产品时会增加注射部位的出血程度。 (8)本产品仅限于在国家正式批准的医疗机构中由具 有相关专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经生产厂家或其委托/指定机构 的专业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后, 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 书的要求进行使用。 (9)本产品忌口服,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0)本产品仅限一次性使用,未用完的产品须即时丢
弃,不可留存或用于其他患者。 (11)本产品保存温度为 2~8℃, 胶原蛋白在低温环境 下会发生自交联, 性状为类白色液体, 属于正常现象不影响 产品质量。请勿置于冷冻库和冰箱出风口处,避免冷冻。 2.禁忌证 (1)本产品不适用于严重过敏体质者,包括(但不限 于)对重组蛋白、胶原蛋白过敏的患者;对首次注射过敏者, 严禁再次注射。 (2)本产品不适用于严重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患者。 预期注射部位存在感染性、化脓性伤口者禁止注射。 (3)孕妇及哺乳者安全性尚未评估。
综合评价意见
该产品属于创新医疗器械(创新审查受理号: CQTS2000125)。 申请人的注册申报资料符合现行要求。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 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47 号)等相关医疗器械法规与配套规章,经系统评价 注册申请资料后, 在目前认知水平上,该产品上市带来的 受益大于风险,符合现行的技术审评要求,建议准予注册。
2023 年 8 月 2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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