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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评报告】植入式脑深部刺激电极
受理号: JQZ2200316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审评报告
产品中文名称: 植入式脑深部刺激电极 产品英文名称: Implantable Deep Brain Stimulation Directional Lead 产品管理类别: 第三类 申 请 人 名 称:Medtronic Inc. 美敦力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目 录
基本信息 3 一、申请人名称 3 二、申请人住所 3 三、生产地址 3 技术审评概述 4 一、产品概述 4 二、临床前研究概述 6 三、临床评价概述 8 四、产品受益风险判定 10 综合评价意见 12
一、申请人名称 Medtronic Inc. 美敦力公司
二、申请人住所 710 Medtronic Parkway Minneapolis, MN 55432 USA
三、生产地址 1. Rd. 149, Km. 56.3, Call Box 6001, Villalba, PR 00766, USA; 2. 7000 Central Ave., N.E. Minneapolis, MN 55432 USA
一、产品概述 (一)产品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由方向性电极, 钢丝(预先插入电极导线中),电极 帽和扭矩扳手组成。 单独包装的备件(型号: B31020) 由电极 帽和扭矩扳手组成。 (二)产品适用范围 该产品与适配的植入式神经刺激器及延伸导线配合使用, 用于帕金森氏病、震颤、癫痫和肌张力障碍的辅助治疗。 帕金森氏病:用于对双侧刺激苍白球内侧核(GPi)或丘脑 底核(STN)进行刺激,用于减少用药物不能充分控制的晚期 左旋多巴反应性帕金森氏病的某些症状。 震颤: 用于对单侧丘脑腹中间核(Vim)进行刺激,用于抑 制上肢震颤,用于被诊断患有原发性震颤或药物无法充分控制 的帕金森震颤的病人,这里震颤构成明显的功能性残疾。 癫痫:用于对双侧刺激丘脑前核(ANT)进行刺激,用于 辅助治疗,能够降低被诊断为部分发作性、伴随继发或无继发 全身性发作的 18 岁或以上癫痫患者(抗癫痫药物疗效不佳)的
发病频率。 肌张力障碍:用于对单侧或者双侧刺激苍白球内侧核(GPi) 或丘脑底核(STN)进行刺激,可用于辅助治疗 7 岁及以上患 者的慢性、难治性(3 种或以上药物治疗无效)原发性肌张力障 碍,包括全身性和节段性肌张力障碍、偏身肌张力障碍和颈部 肌张力障碍(斜颈)。 该电极和延伸导线、植入式神经刺激器构成的植入式神经 刺激系统属于磁共振环境条件安全医疗器械。在规定的条件下, 以及保证对患者和植入设备采取了特殊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患 者可接受临床 1.5T 和 3.0T 场强的磁共振成像检查。关于磁共振 成像检查的具体要求详见产品说明书。 (三)型号/规格 表 1 产品型号规格
刺激电极与植入式神经刺激器、延伸导线组成植入式脑深 部刺激系统。通过延伸导线和电极导线将神经刺激器所产生的 电脉冲输送到大脑深部的靶点部位来提供治疗。此外,该电极 导线具有 1-3-3- 1 型电极设计,通过开启关闭特定分段电极,可 实现偏离电极轴向的刺激调整。 二、临床前研究概述 (一)产品性能研究 该产品性能指标包括产品外观要求,物理尺寸,电极导线 电特性, 电极导线绝缘性, 电极导线可探测性,附件钢丝及扭 矩扳手的物理尺寸、力学试验及耐腐蚀, 电极帽的物理尺寸及 插拔力和保持力试验,产品的无菌,环氧乙烷残留量,细菌内 毒素,化学性能要求,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通用要求、植入式 神经刺激器专用要求等。申请人针对以上性能提交了产品技术 要求与产品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与产品技术要求相符。 针对申报产品的磁共振条件安全, 申请人提交了磁共振条 件安全的研究资料,证明了在特定条件下进行磁共振扫描的安 全性。
针对申报产品的方向性刺激, 申请人提交了验证和确认测 试、仿真建模和动物试验研究,证明了方向性刺激的功能性和 安全性符合设计要求。 (二)生物相容性 该产品电极导线为与组织持久接触产品, 电极帽为与组织 长期接触产品。申请人依据 GB/T 16886.1 标准要求开展了生物 学评价, 证实该产品生物相容性风险可接受。 (三)灭菌 电极与单独包装的备件均以无菌状态提供,由制造商灭菌, 采用环氧乙烷灭菌。申请人提供了灭菌过程确认报告,证实产 品无菌保证水平(SAL)满足要求。环氧乙烷残留量不大于 10μg/g。 (四)产品有效期和包装 申请人提供了有效期研究资料,通过加速和实时老化试验 确定产品有效期。电极与单独包装的备件货架有效期均为 24 个 月。
申请人提供了无菌包装确认资料, 证实无菌屏障可以在有 效期内保持完整性, 同时提供了运输包装研究资料,证实包装 符合设计要求。
(五)动物研究
申请人采用实验动物羊开展了长期动物试验。在羊体内植 入申报产品及前代产品,对比了不同刺激模式下的组织反应。 研究结果表明,产品的安全性与前代产品在电极-脑接触组织的 反应无明显差异。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能满足临床使用要求。 (六)有源设备安全性指标 该产品符合以下安全标准要求: GB 16174.1-2015 手术植入物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第 1 部 分:安全、标记和制造商所提供信息的通用要求 申请人提交了相应检测报告, 证实该产品符合上述标准要 求。 三、临床评价概述 申请人选择同品种路径进行临床评价,选择同一企业已上 市的产品为同品种产品(国械注进 20163122970),与同品种产 品相比,申报产品与同品种产品相比,电极结构由 1- 1- 1- 1 变为 1-3-3- 1 的分段结构配置, 宣称实现环形刺激模式和开启部分分 段电极的离轴刺激模式。 针对差异性申请人提供 FE 模型明确申报产品的电位分布、 VNA 模型明确申报产品的神经激活体积和径向延伸长度, 以及 动物试验进一步确认申报产品和同品种产品慢性刺激后脑组织 反应。
申报产品同时增加了肌张力障碍和癫痫的适应症,针对增 加癫痫适用范围, 申请人提供了境外临床试验数据。该研究是 一项多中心、前瞻性、随机、双盲、平行对照研究,共计对 109 例受试者进行随机,试验组 54 例,假刺激对照组 55 例, 105 例患者进入了长期随访。研究的主要目标为证明试验组癫痫发 作率的降低程度大于对照组。研究结果显示,在设盲阶段,试 验组的癫痫发作较对照组显著减少了 17%(p=0.045),达到了 研究的主要终点。术后 7 年时的癫痫发作中位数与基线相比降 低 75%(n=50),癫痫发作缓解率达 74%(n=50),提示患者癫 痫发作率持续降低、癫痫发作缓解率持续改善。安全性方面, 该研究累积了长达 7 年的随访数据,未发生非预期器械不良反 应。整个研究期间发生了 7 例死亡,经治疗医生、临床事件委 员会/独立的数据监测委员会判定, 均与器械或治疗无关。 针对增加肌张力障碍适用范围, 申请人提供了境外研究者 发起的随机对照临床研究数据、等同器械肌张力障碍相关临床 文献、美敦力上市后监督登记研究(PSR)数据、以及国内外专 家共识作为综合性支持证据。其中,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是 一项随机、双盲、多中心研究,共纳入 40 例患者均植入了美敦 力 Activa DBS 系统治疗肌张力障碍,对照组患者前 3 个月刺激 幅度设置为 0 伏。治疗在 3 个月后揭盲。此后所有患者均完成
了 6 个月的有效神经刺激治疗, 38 例患者参与研究扩展接受长 达 5 年的年度随访访视。研究结果显示, 随机分组后 3 个月, 神经刺激组的平均(±SD)BFMDRS 运动评分相对于基线的变 化(- 15.8±14.1 分) 明显大于假刺激组(- 1.4±3.8 分, P<0.001)。 在长期扩展阶段, ITT 集所有患者的 BFMDRS 运动评分较基 线仍均有所改善(p<0.0001)。 综上,申报产品的临床评价资料符合注册申报要求。 四、产品受益风险判定 (一)产品受益 该产品与适配的植入式神经刺激器及延伸导线配合使用, 用于帕金森氏病、震颤、癫痫和肌张力障碍的辅助治疗。 该电极和延伸导线、植入式神经刺激器构成的植入式神经 刺激系统属于磁共振环境条件安全医疗器械。在规定的条件下, 以及保证对患者和植入设备采取了特殊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患 者可接受临床 1.5T 和 3.0T 场强的磁共振成像检查。关于磁共振 成像检查的具体要求详见产品说明书。 (二)产品风险 该产品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与电极植入、取出或翻修手术有关的风险(潜在不良事 件),如: 立即颅内出血或脑梗死, 可能是症状性的, 或可能导
致暂时性或永久性神经系统损伤或死亡;通过术后影像学检查 发现与 DBS 电极导线植入物有关的无症状性颅内出血或局部 缺血;与麻醉相关的并发症,包括过敏反应、低血压、恶心和 呕吐、头痛和其他症状等潜在的不良事件等。 2.电极植入后的风险(潜在不良事件),如:迟发性颅内出 血或脑梗死,可能是症状性的,或可能导致暂时性或永久性神 经损伤或死亡;切口/手术部位的并发症, 包括炎症、不愈合、 伤口裂开、暂时性或持续性疼痛、血清肿或血肿;可能导致败 血症的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等。 相关产品风险与同类植入式脑深部神经刺激电极相同。通 过设计、防护措施、信息提示等方法进行风险控制,并在说明 书中予以提示。 (三)受益风险的确定 综上,申请人对目前已知及可预测风险采取了风险控制措 施,按照使用说明书使用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产品可达 到预期性能。经综合评价,在目前认知水平上,认为该产品上 市带来的受益大于风险, 综合剩余风险可接受。
注册申请人申请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依据《医疗器 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 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7 号)等相关医疗器 械法规与配套规章,经对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报资料进行系统 评价, 申报产品符合安全性、有效性的要求,符合现有认知水 平, 建议准予注册。
2024 年 1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