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确认产品符合创新定义,拥有核心技术专利,完成前期研究并准备完整技术资料。
b. 申请人需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权或通过受让取得在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或使用权,且专利申请距授权公告日不超过5年。
a. 填写《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表》,
提交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知识产权情况及证明文件(如专利授权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复印件等)。
b. 提交产品研发过程及结果综述,包括实验室研究、动物实验研究、临床研究及结果。
c. 提交产品技术文件,包括预期用途、工作原理/作用机理、主要技术指标及确定依据等。
d. 提交产品创新的证明性文件,如查新报告、
学术论文、同类产品分析及对比等。
e. 提交产品风险分析资料,基于风险管理过程研究结果编写。
f. 提交产品说明书样稿,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要求。
a. 在特别审查通过后,提交注册申请,进入审评流程。
b. 注册申请需包括所有上述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a. 监管机构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审,评估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b. 在此过程中,可能需要企业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现场检查。
c. 审评与审批阶段,产品将优先处理,地方药监局也应优先办理质量管理体系检查。
a. 经过审核和评审,如产品符合相关要求,监管机构将颁发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准许产品在市场上销售。
1. 企业资质文件:
境内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境外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和承诺书。
2. 产品知识产权证明:
核心技术专利授权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复印件。
3. 产品研发资料:
立题依据、实验室研究、动物实验和临床研究结果报告。
4. 技术文件:
适用范围、工作原理、主要技术指标及检验方法。
5. 创新证明性文件:
学术论文、专著、同类产品应用情况分析。
6. 风险分析资料:
基于风险管理过程研究结果编写。
7. 产品说明书样稿:
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要求。
8. 其他证明材料:
查新报告、科技奖励证明、委托书和承诺书等。
9. 自我保证声明:
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注意事项
● 所有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 境外申请人需委托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或其在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
● 申报资料应使用中文,原文为外文的需有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