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CQZ2400449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审评报告
产品中文名称:环曲面人工晶状体 产品管理类别:第三类
申请人名称:河南赛美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目 录
基本信息 3
一、申请人名称 3
二、申请人住所 3
三、生产地址 3
技术审评概述 4
一、产品概述 4
二、临床前研究概述 5
三、临床评价概述 7
四、产品受益风险判定 10
综合评价意见 16
基本信息
一、 申请人名称
河南赛美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 申请人住所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槐街 8 号 1 号楼 A 单元7 层 28 号
三、生产地址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槐街 8 号 1 幢 1 层、1 幢 A 单元 2 层 9 号和 7 层
技术审评概述
一、产品概述
(一)产品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为一件式后房环曲面人工晶状体,可折叠,襻型 为优化 C 型。主体及支撑部分均由 PEA、PEMA 等聚合后形 成的疏水丙烯酸酯共聚物材料制成, 添加了紫外线及部分蓝 光吸收剂。光学设计:单焦,环曲面,非球面(在孔径光栏 半径 2.5mm 范围内模拟眼状态下的轴截面光焦度分布符合 零球差分布特征) 。该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 货架有效期 5 年。
(二)产品适用范围
该产品适用于成年白内障患者摘除白内障晶状体后,替 代原有人眼晶状体,矫正角膜散光。
(三)型号/规格
表 1 环曲面人工晶状体的型号规格
型号 | 柱镜度,D | 等效球镜度范围,D |
ST1 | +0.75 | +10.0 ~+30.0 每个等效球镜度以 0.5 递增 |
ST2 | +1.50 |
ST3 | +2.25 |
ST4 | +2.50 |
ST5 | +2.75 |
ST6 | +3.00 |
ST7 | +3.50 |
(四)工作原理
环曲面人工晶状体是植入在眼球内的光学透镜, 由光学 部分和支撑部分组成,光学部分是一个具有轴位标记线的凸 透镜,环曲面的设计主要用来提供一部分散光,来抵消掉角 膜产生的散光,其设计原理是在不同的子午线上设计有不同 的曲率半径从而产生不同的屈光力,使光线经过该表面后不 会汇聚到同一平面上,通过轴标记线来标记出最平坦的子午 线,即屈光度最小的子午面。在手术过程中通过与角膜平面 上标记的最陡轴子午线进行对齐,从而抵消掉由角膜产生的 散光,最终达到治疗白内障及矫正角膜规则散光的作用。
二、临床前研究概述
(一)产品性能研究
1.产品技术要求研究
产品技术要求研究项目如表 1 所示。
表 1 产品技术要求研究摘要
序号 | 研究项目 | 验证结论 |
1 | 光焦度 | 合格 |
2 | 像质 | 合格 |
3 | 轴位误差 | 合格 |
4 | 光谱透射比 | 合格 |
5 | 光学球面像差(球差) | 合格 |
6 | 降低蓝光辐射 | 合格 |
7 | 模拟外科操作的晶状体恢复 | 合格 |
8 | 表面和材质均匀性 | 合格 |
9 | 尺寸和允差 | 合格 |
10 | 压缩力 | 合格 |
11 | 压缩力下轴向位移 | 合格 |
12 | 光学偏心 | 合格 |
13 | 光学倾角 | 合格 |
14 | 接触角 | 合格 |
15 | 压缩力衰减 | 合格 |
16 | 动态疲劳耐久性 | 合格 |
17 | 外科植入(襻抗拉强度) | 合格 |
18 | 完全萃取 | 合格 |
19 | 溶出物 | 合格 |
20 | 水解稳定性 | 合格 |
21 | 光照稳定性 | 合格 |
22 | Nd-YAG 激光照射稳定性 | 合格 |
23 | 不溶无机物 | 合格 |
24 | 无菌 | 合格 |
25 | 环氧乙烷残留量 | 合格 |
26 | 细菌内毒素 | 合格 |
2.产品性能评价
申请人开展了设计验证,验证项目包括:光学性能:光 焦度、成像质量(MTF)、轴位误差、光谱透射比、光学球 面像差(球差)、降低蓝光辐射、偏心、倾斜情况下 MTF 变化的研究;机械性能:表面和材质均匀性、尺寸和允差、 压缩力、压缩力下的轴向位移、光学偏心、光学倾角、接触 角、压缩力衰减、动态疲劳耐久性、襻抗拉强度;理化性能: 完全萃取、溶出物、水解稳定性、光照稳定性、Nd-YAG 激 光照射稳定性、不溶无机物;与推注器联合使用研究、无菌、 细菌内毒素、环氧乙烷残留量、2-氯乙醇残留量等研究。
产品性能研究资料表明产品符合设计输入的要求。
(二)生物相容性
该产品与人体眼内组织持久接触,依据 YY 0290.5 和 GB/T 16886 系列标准的要求开展了生物学评价,申报产品与
同公司已上市产品单焦人工晶状体(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 20233160742)在原材料化学组成(包括各组成材料比例)、 生产/清洗/灭菌工艺及所有参数及细节、包装形式、原材料 供应商及技术规范完全相同。两个产品生物学风险等同,产 品生物学风险可接受。
(三)灭菌
该产品采用环氧乙烷灭菌, 以灭菌状态提供。申请人提 供了环氧乙烷灭菌确认报告及 EO 、ECH 残留物控制研究资 料,支持所采用灭菌工艺可达 10-6 无菌保证水平。
(四)产品有效期和包装
该产品货架有效期 5 年。申请人提供了货架有效期验证 报告,包括产品稳定性验证、包装完整性验证和运输稳定性 验证。
三、临床评价概述
申请人选取临床试验路径开展临床评价,临床试验采用 前瞻性、多中心、随机、开放、阳性对照、非劣效临床试验, 入组 188 例受试者,对照组选择境内已上市散光人工晶状体。
主要评价指标: 白内障超声乳化吸除术联合人工晶状体 植入术后 6 个月时术眼最佳矫正远视力≥0.5(小数计数法) 的受试者百分比以及术后6 个月时的柱镜矫正率;次要评价 指标:术后 1 天、7 天±3 天、1 个月±3 天、3 个月±7 天、6 个月±7 天、12 个月±14 天术眼的最佳矫正远视力情况;术后
1 天、7 天±3 天、1 个月±3 天、3 个月±7 天、6 个月±7 天、 12 个月±14 天术眼的屈光度检查情况;术后 1 天、7 天±3 天、 1 个月±3 天、3 个月±7 天、6 个月±7 天、12 个月±14 天术眼 的裸眼远视力情况以及裸眼视力≥1.0 的比例。
安全性观察指标:术后 1 天、7 天±3 天、1 个月±3 天、 3 个月±7 天、6 个月±7 天、12 个月±14 天症状、体征、并发 症和不良事件情况;术后 1 天、7 天±3 天、1 个月±3 天、3 个月±7 天、6 个月±7 天、12 个月±14 天裂隙灯下角膜的表 现以及术后3 个月±7 天、6 个月±7 天、12 个月±14 天角膜内 皮细胞计数情况;术后 1 天、7 天±3 天、1 个月±3 天、3 个 月±7 天、6 个月±7 天、12 个月±14 天前房浮游细胞、房水闪 辉、前房积脓及眼内炎表现;术后 1 天、7 天±3 天、1 个月±3 天、3 个月±7 天、6 个月±7 天、12 个月±14 天术眼人工晶状 体的表现,包括人工晶状体偏位、倾斜、脱位及混浊等;术 中、术后 1 个月±7 天、术后 6 个月±7 天、术后 12 个月±14 天人工晶状体实际轴位和预定轴位偏差情况以及两个连续 访视中人工晶状体旋转≤5°的轴错位率情况;术后 1 个月±3 天、3 个月±7 天、6 个月±7 天、12 个月±14 天受试者术眼的 晶状体后囊膜混浊状况;术后 7 天±3 天、1 个月±3 天、6 个 月±7 天、12 个月±14 天观察受试者术眼的眼底状况,观察有 无黄斑囊样水肿、视网膜脱离等;术后 1 个月±3 天术眼的黄 斑部视网膜情况;术后 1 天、7 天±3 天、1 个月±3 天、3 个
月±7 天、6 个月±7 天、12 个月±14 天受试者的眼内压;二次 手术率情况。
临床试验主要评价指标结果显示:最佳矫正远视力:FAS 集中,试验组和对照组的有效率分别为 97.83%和 96.59%; PPS 集 中, 试验组和对照组的有效率分别为 97.75% 和 96.39%。试验组和对照组有效率差值的 95%置信区间下限为 -4.70%(FAS)和-4.77%(PPS),均大于非劣效界值-10%, FAS 与 PPS 结果一致;柱镜矫正率:FAS 集中,试验组和对 照组的有效率分别为 74%和 68%;PPS 集中,试验组和对照 组的有效率分别为 75%和 67%。试验组和对照组有效率差值 的 95%置信区间下限均为-2%(FAS 和 PPS),均大于非劣 效界值,FAS 与 PPS 结果一致。因此,主要疗效指标试验组 非劣于对照组,达到研究设定的主要终点。
次要疗效指标结果显示试验组和对照组在术后各访视 的最佳矫正远视力和裸眼远视力均一致,视力提升程度也一 致;试验组和对照组术前裸眼远视力均<1.0,试验组术后 1 周 到 12 个 月 各 访 视 裸 眼 远 视 力 ≥1.0 的 比 例 为 26.97%~34.09%,对照组术后 1 周到 12 个月各访视裸眼远视 力≥1.0 的比例为 25.30%~34.15%,两组术后裸眼视力在术后 均得到了明显提升,且两组裸眼远视力≥1.0 的比例一致;两 组术后的屈光状态均接近正视,无明显残余屈光不正。
安全性评价结果显示均无统计学差异,试验组发生不良
事件发生率为 68.13%,对照组为 73.03%,两组不良事件发 生情况相似; 人工晶状体旋转试验组各访视的发生率为 4.49%~10.59%,对照组为 6.74%~13.75%;试验组 92.31%的 受试眼 IOL 旋转量≤5° , 4.40%的受试眼 IOL 旋转量在 5~10° 之间,3.30%的受试眼 IOL 旋转量>10°; 对照组 94.32%的受 试眼 IOL 旋转量≤5° , 3.41%的受试眼 IOL 旋转量在 5~10°之 间,2.27%的受试眼 IOL 旋转量>10°, 且与对照组无显著差 异;按照旋转稳定性进行亚组分析,各亚组中试验组和对照 组主要疗效指标(最佳矫正视力≥0.5 的比例以及柱镜矫正率) 的情况均相似。
经技术审评,临床评价资料符合审评要求。
四、产品受益风险判定
经综合评价,在目前认知水平上,认为该产品上市带来 的获益/受益大于风险,为保证用械安全,需在说明书中提示 以下信息。
(一)注意事项
1.环曲面人工晶状体主要用于成年人需要做白内障手术 治疗且有规则角膜散光的患者。
2.术后某些患者可能仍需要配戴眼镜来完成一些活动。
3.近期使用隐形眼镜可能会影响患者角膜的屈光度; 因 此,对于配戴隐形眼镜的患者,外科医生应在确定环曲面人 工晶状体屈光度之前确定不戴隐形眼镜的角膜稳定性。
4. 植入环曲面人工晶状体的推荐温度至少为 20°C (68°F)。
5.应小心地去除所有黏弹剂,囊袋的残余黏弹剂可能会 使环曲面人工晶状体发生旋转,从而导致人工晶状体与预期 的放置轴错位。
6.进行环曲面人工晶状体植入术时需要高超的手术技 巧。医生在尝试进行环曲面人工晶状体植入术之前必须观摩 并协助完成过大量的环曲面人工晶状体植入手术,并且成功 地完成了环曲面人工晶状体植入术的培训课程。
7.任何不规范的手术过程,可能会对手术结果造成一定 的影响。
8.术前的充分测量和精确计算,是达到预期的视力指标 的必要条件。
9.环曲面人工晶状体为无菌产品,务必在无菌状态下打 开内包装袋。
10.小心取放环曲面人工晶状体,以免损伤光学区表面或 襻。
11.请勿尝试以任何方式重塑襻形。
12.仅可使用无菌眼内灌洗液来冲洗或浸泡环曲面人工 晶状体。
13.请使用合适的推注系统,否则可能导致环曲面人工晶 状体卡住、推注失败或难以展开。
14.较低的手术室温度和较高的环曲面人工晶状体光焦 度可能需要较长的推注时间。
15.推注环曲面人工晶状体时需要使用黏弹剂,不建议仅 使用平衡盐溶液。
16.请勿在阳光直射下或温度超过 45°C( 113°F)的环境 中存放。
17.环曲面人工晶状体产品包装使用后应按医疗器械废 弃处理相关规定处理。
(二)禁忌证
无已知禁忌证。
对于可能不适宜植入环曲面人工晶状体的情况,请参见 警告。
【警告】
1.将环曲面人工晶状体放置在前房中或睫状沟内的安全 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2.医生应定期对患者进行术后随访。
3.在囊袋包裹环曲面人工晶状体前应多加注意, 以避免 环曲面人工晶状体的偏心或移位,有临床报告表明术后四周 内环曲面人工晶状体被囊袋包裹固定。
4.环曲面人工晶状体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后发性白内障 (PCO),PCO 发生时间及程度因个体差异而不同。
5.环曲面人工晶状体某种意义上来说,只能矫正规则性
散光,不能矫正非规则性散光。
6.当环曲面人工晶状体轴位偏离手术预定轴位,偏离大 于 30°时,会严重影响术后矫正效果,应及时予以复位或做 其他相应处理。
7.因植入人工晶状体可能会加剧某些疾病,可能干扰疾 病的诊断或治疗,也可能对患者的视力造成不可预测的后 果。所以在将环曲面人工晶状体植入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况的患者眼内之前, 手术医生应进行仔细的术前评估和合理 的临床判断来确定收益风险比:
1 )术前存在脉络膜出血、伴发的严重眼病、大量玻璃 体流失、前房过浅、小眼球、非老年性白内障、后囊膜破裂、 悬韧带损伤、严重的角膜营养不良、严重的视神经萎缩、不 可控的高眼压、睫状体带分离、色素上皮细胞病变、青光眼、 慢性葡萄膜炎、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明显的黄斑等问题的 患者(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术后视力)。
2)反复发作的前后节段严重炎症的患者。
3 )环曲面人工晶状体可能影响观察、诊断或治疗后段 疾病的患者。
4)白内障晶状体摘除困难的患者(可能会增加持续出 血、虹膜严重损伤、玻璃体脱垂或流失等并发症)。
5 )由于创伤或发育缺陷导致的眼睛受损(如后囊膜和 悬韧带均不完整),无法很好地固定环曲面人工晶状体的患
者。
6)在植入过程中导致角膜内皮损伤的情况。
7)疑似微生物感染的患者。
8 )2 岁以下的儿童。
9)视网膜脱离的既往病史或易感性。
8.一次性医疗器械标有使用和处理说明, 以尽量减少暴 露于可能危及产品、患者或用户的条件中; 当按照使用说明 使用时,植入系统可最大限度地降低与污染相关的感染,降 低炎症风险。
9.请勿尝试拆卸、修改或更改植入系统或其任何组件。
10.如果环曲面人工晶状体未能顺利推出植入系统导入 头或卡在植入系统中,请勿植入。
11.环曲面人工晶状体错位会影响术后屈光度,必要时, 应在环曲面人工晶状体被包裹固定之前尽早进行重新定位。
12.残留的黏弹剂可能会使晶状体旋转,从而导致环曲面 人工晶状体与预期的放置轴错位。
13.由于再发性白内障影响视力,需要行 Nd-YAG 激光 时,应注意其对环曲面人工晶状体在眼中的位置造成一定倾 斜或偏心,甚至移位的风险。
14.当植入环曲面人工晶状体出现较大程度的倾斜、偏心 或移位时,可能导致视觉矫正效果的减少/丧失,必要时应考 虑调整晶状体位置。
15.若环曲面人工晶状体保持无菌的包装已被开启或破 坏,则不得植入。
16.环曲面人工晶状体为一次性使用,不可重复使用。
17.环曲面人工晶状体经环氧乙烷灭菌,请勿重复灭菌使 用。
18.过期产品请勿使用。
综合评价意见
注册申请人申请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该申报产品 属按照《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审批项目。申请人的注册 申报资料符合现行要求。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47 号)等相关医疗器械法规与 配套规章,经系统评价注册申请资料后,在目前认知水平上, 该产品上市带来的受益大于风险, 符合现行的技术审评要 求,建议准予注册。
2025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