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CQZ2401302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审评报告
产品中文名称:一次性使用磁电定位心脏脉冲电场消融导管
产品管理类别:第三类
申请人名称:上海商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目 录
基本信息 3
一、申请人名称 3
二、申请人住所 3
三、生产地址 3
技术审评概述 4
一、产品概述 4
二、临床前研究概述 5
三、临床评价概述 9
四、产品受益风险判定 10
综合评价意见 12
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名称
上海商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二、申请人住所
上海浦东新区天雄路 166 弄2 号楼 402 室
三、生产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天雄路 588 弄 1-28 号第 23 幢 1-5 层;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天雄路 588 弄 1-28 号第 26 幢 1-2 层;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天雄路 588 弄 1-28 号第 28 幢。
技术审评概述
一、产品概述
(一)产品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一次性使用心脏脉冲电场消融导管及连接尾线组 成。其中导管由环形圈段(含电极)、可弯段、主体段、取直器、 控弯手柄及插座组成。
(二)产品适用范围
产品在医疗机构使用,与本公司生产的心脏脉冲电场消融 设备(型号:SYE-PFA-1A、软件版本 1.2)配合,用于药物难 治性、复发性、症状性阵发性房颤的治疗。当与上海微创电生 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维电生理标测系统(型号 EPE-SYS-2A、软件版本 V4)配合使用时,可用于心内电生理 标测(刺激和记录),并提供定位信息。
(三)型号/规格
SYPL-B-15O7 、SYPL-D-15O7 、SYPL-F-15O7 、SYPL-J-15 O7 、SYPL-B-18O9 、SYPL-D-18O9 、SYPL-F-18O9 、SYPL-J-1 8O9 、SYPL-B-24E14 、SYPL-D-24E14 、SYPL-F-24E14 、SYPL -J-24E14 、SYPL-B-24S16 、SYPL-D-24S16 、SYPL-F-24S16 、S YPL-J-24S16 、SYPL-B-28M20 、SYPL-D-28M20 、SYPL-F-28M
20 、SYPL-J-28M20 、SYPL-B-32L24 、SYPL-D-32L24 、SYPL-
F-32L24 、SYPL-J-32L24
(四)工作原理
该产品与本公司生产的心脏脉冲电场消融系设备配套使 用,利用高压脉冲电场对组织细胞产生的不可逆电穿孔效应, 选择性作用于心肌组织并产生细胞凋亡坏死, 以实现肺静脉电 隔离从而对房颤起到治疗作用。
导管前端采用环形设计, 电极均匀间距分布在环形头端, 根据头部形状和电极数不同区分为单圈和双圈两种, 同时涵盖 不同的头端弯型。导管内部含有定位传感器, 当与上海微创电 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维心脏电生理标测系统配 套使用可用于显示导管头端部位置。
二、临床前研究概述
(一)产品性能研究
申请人提供了产品性能研究资料以及产品技术要求的研究 和编制说明,给出了断裂力、弯曲疲劳、射线可探测性、电学 性能、化学性能、微粒污染、无菌、环残、内毒素、传感器性 能、电气安全等功能性、安全性指标的确定依据。产品技术要 求中各指标参考了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如:YY 0285.1-2017。
(二)生物相容性
申请人依据 GB/T 16886.1-2022 对成品中与患者直接接触 的部分进行了生物相容性评价,所评价材料短时接触人体循环 血路,实施了生物学试验(细胞毒性、皮内反应、皮肤致敏、 急性全身毒性、热原、溶血、凝血、血栓形成),委托有资质的 检测机构进行了试验,提交了生物学试验报告。提交了产品的 可沥滤物研究资料。
(三)灭菌
产品由生产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环氧乙烷灭菌,无菌 保证水平为 10-6, 申请人采用追加灭菌确认方式进行灭菌验证, 提交了产品的灭菌确认和验证报告。采用自然解析方式去除残 留,提交了 EO 和 ECH 的残留毒性的限值和残留检测报告。
(四)产品有效期和包装
产品为一次性使用,货架有效期为 3 年。申请人采用加速 老化方法进行稳定性研究,对老化后样品进行各项产品性能和 包装密封性验证,结果符合要求。申请人还提供了包装运输的 研究资料。
(五)台架研究
1.细胞试验:申请人选择不同种类的活体细胞(心肌细胞、 神经细胞、血管内皮细胞),分别在不同场强和脉冲个数的组合 参数下进行测试,观察细胞死亡率。结果表明:脉冲电场对心
肌细胞的杀伤阈值约为 400V/cm,且随脉冲数增大而有所提高, 但一定次数之后增幅较低;而所有场强下对神经和血管内皮细 胞的存活率无显著影响,随场强和脉冲数增大存活率仅有小幅 度降低,表明其在对心肌细胞产生了致死效果的同时对其他组 织细胞具有一定保护效果。
2.土豆试验:申请人选择不同输出能量参数对土豆进行消融 试验,在保持其他输出参数不变的情况下进行单一变量测试, 观察单一输出特性对消融宽度和深度的影响,结果显示消融结 果均会随电压、脉宽、脉冲个数增加而呈现增长趋势, 当消融 次数达到一定后开始出现阈值效应,后几乎保持不变。
(六)动物研究
申请人提供了基于犬模型开展的动物试验研究。
1.对 3 只犬开展了探索性试验,均进行消融测试,观察终点 为术后 2 天,进行整体安全性和功能性评价,结果表明试验动 物术后均无异常,组织病理学检查显示消融区域形成了消融灶。
2.对 6 只犬开展了消融特性评价试验,选择 3 种不同圈型和 电极数的导管,在固定电压参数下对不同部位进行消融,观察 终点为术后 2 天,对消融区域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观察实际 消融深度,结果显示均能实现较好的消融效果,周边其他部位 和其他器官未见明显异常。此外,消融区域的病理学结果表明,除心肌细胞坏死外,血管、结缔组织及神经结构均未见坏死。
3.分别对 4 只犬和 2 只犬开展了能量安全性试验,分别使用 脉冲电场和射频能量对肺静脉及极端位置进行消融,观察消融 效果以及安全性,结果显示两种能量均能实现有效电隔离,同 等条件下射频能量可能产生食管损伤风险,而脉冲能量则对食 管、膈神经无明显影响。
(七)量效关系研究
申请人提交了基于细胞试验、 仿真模型、动物试验、临床 试验等数据总结的量效关系研究资料。依据细胞试验、仿真研 究等,初步确定过了脉冲场强、脉冲个数,结合导管设计确定 了输出电压参数;经动物试验对输出参数进行了验证,并结合 临床试验数据最终确认,并确定了推荐放电次数和最大允许放 电次数。
(八)有源设备安全性指标
产 品 符 合 GB 9706.1-2020 、 GB 9706.202-2021 、 YY 9706.102-2021 等电气安全标准要求,提供了医疗器械检验机构 出具的配合本公司心脏脉冲电场消融设备一同开展的检验报 告。
(九)其他
申请人提交了产品定位功能的验证,分别在磁场环境和电场环境下进行定位准确性测试,选择已上市带定位功能导管进 行平行对照,对定位精度、稳定性、重复性等分别进行测试, 结果均符合预设指标要求,且与已上市产品性能基本一致。提 交了与配套使用三维心脏电生理标测系统生产商的技术合作协 议。此外, 申请人还提交了产品的可用性研究资料。
三、临床评价概述
申请人通过临床试验路径进行临床评价,临床试验目的为 评价申报产品在临床使用的安全有效性。临床试验为单组目标 值设计。临床试验在 5 家临床研究中心进行,临床试验计划入 组 149 例(含 10 例先行受试者,仅纳入安全性分析)。主要有 效性评价指标为:术后 12 个月内的治疗成功率(是指术后 3 个 月(空白期后)至术后 12 个月随访过程中,在不使用I 类和 III 类抗心律失常药物的情况下,通过心电图、Holter 或等效的心 律监测方法(包括单导联心电图)证实没有出现持续≥30s 的房 颤/房扑/房速事件的受试者数量占入组总数量的比例)。次要评 价指标包括:手术即刻消融成功率、产品性能评价。次要安全 性评价指标包括: 早发性(消融术后 7 天内)不良事件的发生 率(包括心肌梗死、肺静脉狭窄、隔神经损伤、左心房-食管瘘、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卒中/脑血管意外/血栓栓塞、需要干预的心 包炎、心脏填塞/穿孔、气胸、血管通路并发症、肺水肿、心脏
传导阻滞、死亡)、与研究器械相关的不良事件发生率、严重不 良事件发生率。
临床试验共入组受试者 149 例,其中药物难治性、复发性、 症状性阵发性房颤患者 132 例,SS 集 149 例、FAS 集 138 例、 PPS 集 134 例。空白期二次消融手术为 9 例。主要有效性评价 指标:术后 12 个月内的治疗成功率,FAS 集双侧 95%CI 为 87.12% ( 80.18%-92.32% ), PPS 集双侧 95%CI 为 89.84% (83.26%-94.48%),均高于目标值 55%。次要评价指标:手术 即刻消融成功率为 100%,产品性能评价为良好。安全性评价: 早发性(消融术后 7 天内)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发生率为 0%; 100 例受试者共发生354 次不良事件;3 例受试者共发生 3 次与 研究器械相关的不良事件,发生率为 2.01%;23 例发生38 次严 重不良事件,未发生与器械有关的严重不良事件;未发生器械 缺陷。
综上,临床评价资料符合审评要求。
四、产品受益风险判定
产品主要受益为:通过脉冲电场消融用于治疗药物难治性、 复发性、症状性阵发性房颤,可选择性作用于心肌细胞,保护 其他正常组织。
产品的主要风险有:房颤复发、心脏穿孔、心包填塞、穿刺部位血肿、心肌损伤,其中心肌损伤属于手术消融正常症状, 预期内伤害。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报资料,经综合评价,在目前认知水 平上,认为该产品的上市为适用人群带来的受益大于风险。
综合评价意见
该产品为创新医疗器械(创新审查受理号CQTS2300384)。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 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7 号) 等相关医疗器械法规与配套规章,经对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报 资料进行系统评价, 申报产品符合安全性、有效性的要求,符合 现有认知水平,建议准予注册。
2025 年 3 月 25 日